散热器的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组对吗-散热器的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组

风机盘管是中央空调理想的末端产品,风机盘管广泛应用于宾馆、办公楼、医院、商住、科研机构。风机将室内空气或室外混合空气通过表冷器进行冷却或加热后送入室内,使室内气温降低或升高,以满足人们的舒适性要求。

目录简介历史发展工作原理风机盘管特点型号种类控制方案和使用性能控制方案换热性能选购和保养清洗意义展开 简介历史发展工作原理风机盘管特点型号种类控制方案和使用性能控制方案换热性能选购和保养清洗意义展开

编辑本段简介  风机盘管机组主要由低噪声电机、翅片和换热盘管等组成。盘管内的冷(热)媒水由空调主机房集中供给。风机盘管产品标准必须依据GB/T 19232-2003《风机盘管机组》生产,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的多次全国风机盘管机组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中,风机盘管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以噪声和制冷量居多。

编辑本段历史发展  中国风机盘管的历史现状和发展,中国风机盘管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变化过程。初期,对风机盘管机组的认识停留在主要满足风量要求的基础上。认为只要风量大就满足了要求,就是一台好的风机盘管。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当时生产的风机盘管机组的主要特征是风量普遍超标,随之带来的是机组噪声大,耗能量大,检测当时生产的风机盘管机组其单位功率制冷量只有40W左右。由于噪声大,当时的情况是人们在享受空调带来的习习冷风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烦人的噪声之苦。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国家开始着手修改风机盘管机组产品标准。2003年GB/T 19232-2003《风机盘管机组》颁布实施对风机盘管的各个性能进行了严格规定,全性能指标检测应包括风量、供冷量、供热量、水阻、凝露、凝结水处理。针对工程应用中的质量问题,2007年颁布的GB 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10.2.2强制规定“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 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

近年中国风机盘管制造业快速发展,年产量已从八十年代初的数千台激增到目前的几百万台。八十年代中期,以美国特灵、约克、开利等公司为代表的国外风机盘管制造业,已相继完成了产品的更新换代,并推出了一代全新产品。当时中国空调行业正陶醉于国产风机盘管在冷量、噪声等孤立参数上接近国外产品而忽略了综合性能和使用效果上的真实差距,以致这次产品更新换代未能在中国空调界引起任何反响。但进入2000年后随着几项国内标准规范的实施,国内空调企业迎头赶上,目前最新一代风机盘管无论在性能、品种及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都相差不多,而且国外企业的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也都纷纷移到国内。

由于风机盘管系统具有易于调控、便于安装、造价低等优点,所以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产品类型也在不断增加。当传统的大型集中式空调与分体式家用空调都不能满足现代文明对人居环境档次和居住管理要求的时候,户式中央空调的概念应运而生,风机盘管机组在其中担当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如:风冷式冷热水机组与风机盘管组合式(如特灵)、风冷式冷热水机组与风机盘管和地暖组合式(如清华索兰)、水(地)源热泵机组与风机盘管组合式、风冷冷水机组与家用锅炉和风机盘管组合式(如约克)等等,户式中央空调在中国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概念,但在美国已经有近半个世纪的应用经验。而目前,户式中央空调正成为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提高楼盘档次及其业主们改善居住品质的一个条件。

编辑本段工作原理  风机盘管机体结构紧凑,坚固耐用,通常采用优质镀锌板机壳,冷凝

明装风管水盘采用模压工艺一体成型,无焊缝、焊点、符合防火规范的保温材料整体连接于水盘。排水管及线路安装简便,左右接管及回风方式可随时变换,以配合现场情况。机组能安装于任何空间场所。风机盘管通常胀管工艺,增加了换热器铜管和铝箔的紧密接触,传热性能好;合理的风机与气流结构设计,优质的吸音保温材料,使机组噪音低于国家标准1-3dB(A);风机盘管能耗低: 风机与换热器合理匹配,三档可调风量,使风机用电最省。

风机盘管主要依靠风机的强制作用,使空气通过加热器表面时被加热,因而强化了散热器与空气间的对流换热作用,能够迅速加热房间的空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气。风机盘管是空调系统的末端装置,其工作原理是机组内不断的再循环所在房间的空气,使空气通过冷水(热水)盘管后被冷却(加热),以保持房间温度的恒定。通常,新风通过新风机组处理后送入室内,以满足空调房间新风量的需要。

由于这种采暖方式只基于对流换热,而致使室内达不到最佳的舒适水平,故只适用于人停留时间较短的场所,如:办公室及宾馆,而不用于普通住宅。由于增加了风机,提高了造价和运行费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也较为复杂。

编辑本段风机盘管特点  风机盘管机体结构精致,紧凑,坚固耐用,外型美观且高贵幽雅。风机盘管采用优质镀锌板机壳,冷凝水盘采用模压工艺一体成型,无焊缝、焊点、符合防火规范的保温材料整体连接于水盘。风机盘管体积小: 机体设计轻巧。排水管及线路安装简便,左右接管及回风方式可随时变换,以配合现场情况。机组能安装于任何空间场所。风机盘管效率高: 先进的胀管工艺,保证了换热器铜管和铝箔的紧密接触,传热性能好;风机盘管噪音低: 合理的风机与气流结构设计,优质的吸音保温材料,使机组噪音低于国家标准1-3dB(A);风机盘管能耗低: 风机与换热器合理匹配,三档可调风量,使风机用电最省电。

编辑本段型号种类  为满足不同场合的设计选用,风机盘管种类习惯上可分为卧式暗装(带回风箱) 风机盘管、卧式明装风机盘管、立式暗装风机盘管、立式明装风机盘管、卡式二出风风机盘管、卡式四出风风机盘管、立柜式风机盘管空调器及壁挂式风机盘管等多种。

按照国家标准GB/T 19232-2003《风机盘管机组》第4部分分类的规定,风机盘管可按如下形式分类:

结构型式分 卧式、立式(含柱式和低矮式)、卡式、壁挂式.

按安装型式分明装和暗装

进水方位分为左式(面对机组出风口,供回水管在左侧)、右式(面对机组出风口,供回水管在右侧)

编辑本段控制方案和使用性能控制方案  风机盘管控制多采用就地控制的方案分简单控制和温度控制两种。简单控制:使用三速开关直接手动控制风机的三速转换与启停。温度控制:STC 系列温控器根据设定温度与实际检测温度的比较、运算,自动控制 STV 系列电动两 / 三通阀的开闭;风机的三速转换。或直接控制风机的三速转换与启停,从而通过控制系统水流或风量达到恒温的目的。

风机盘管做为集中空调的末端设备,其质量的好坏决定了室内的空调效果。性能主要是送冷(热)量的保障、送风量的保障,噪音的数值比、冷凝水不泄漏及电器、钣金件设计的合理性等等。

换热性能  风机盘管风量一定,供水温度一定,供水量变化时,制冷量随供水量的变化而变化,根据部分风机盘管产品性能统计,当供水温度为7℃,供水量减少到80%时,制冷量为原来的92%左右,说明当供水量变化时对制冷量的影响较为缓慢。

风机盘管供、回水温差一定,供水温度升高时,制冷量随着减少,据统计,供水温度升高1℃时,制冷量减少10%左右,供水温度越高,减幅越大,除湿能力下降。

供水条件一定,风机盘管风量改变时,制冷量和空气处理焓差随着变化,一般是制冷量减少,焓差增大,单位制冷量风机耗电变化不大。

风机盘管进、出水温差增大时,水量减少,换热盘管的传热系数随着减小。另外,传热温差也发生了变化,因此,风机盘管的制冷量随供回水温差的增大而减少,据统计当供水温度为7℃,供、回水温差从5℃提高到7℃时,制冷量可减少17%左右。

热环境条件是指物理参数对人体的热舒适性所发生的综合作用。这些物理参数中主要包括空气干球温度、空气的相对湿度,空气流动速度、平均辐射温度、人体的代谢量及衣着等六项。其中,空气的温度及流动速度是评价风机盘管所提供的热环境舒适条件的重要参数。

编辑本段选购和保养  风机盘管的选购首先要向供货方提供确保其产品性能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确定其是否通过产品认证。产品认证是由一个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通过检验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样品型式试验来确认企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通过产品认证是企业实力的体现,目前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可以进行风机盘管产品认证的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具体由环境测控优化研究中心实施。

风机盘管通常直接安装在空调房间内,其供职状态和供职质量将影响到室内的噪声水平和空气质量。因此必须做好空气过滤网、滴水盘、盘管、风机等主要部件的日常维护保养供职,保证风机盘管正常发挥作用,不产生负面影响。

盘管担负着将冷热水的冷热量传递给通过风机盘管的空气的重要使命。为了保证高效率传热,要求盘管的表面必须尽量保持光洁。但是,由于风机盘管一般配备的均为粗效过滤器,孔眼比较大,在刚开始使用时,难免有粉尘穿过过滤器而附着在盘管的管道或肋片表面。如果不及时清洁,就会使盘管中冷热水与盘管外流过的空气之间的热交换量减少,使盘管的换热效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如果附着的粉尘很多,甚至将肋片间的部分空气通道都堵塞的话,则同时还会减少风机盘管的送风量,使其空调性能进一步降低。

清洁方式可参照空气过滤器的清洁方式进行,但清洁周期可以长一些,一般一年清洁一次。如果是季节性使用的空调,则在空调使用季节结束后清洁一次。不到万不得已,不采用整体从安装部位拆卸下来清洁的方式,以减少清洁供职量和拆装供职造成的影响。

编辑本段清洗意义  风机盘管使用一段时间后,翅片与叶轮上会积有尘土与病菌,当尘土达到一定厚度时,翅片散热效果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导致房间温度达不到要求,另外长期不清洗的风机盘管会滋生多种病菌,这些病菌会引起人体呼吸道上的疾病,所以建议风机盘管应定期清洗。清洗意义:

1、清除送、回风系统中细菌、灰尘,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2、降低变风量空调机组的风阻,提高热交换效率,增加送风量,节省能源;

3、定期对风机盘管系统维护,延长机组使用寿命;

4、 降低运行成本,提升资产价值;

建筑工程管理论文一篇如题 谢谢了

关于质量保证书模板集合九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保证书便于上级组织或集体根据保证者所保证的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那么,保证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质量保证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保证书 篇1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号_____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_____;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_____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_____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质量保证书 篇2

 为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方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向你们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所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你们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5、本质量保证书长期有效。

 xxxxxxxx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质量保证书 篇3

 xxx有限公司电热水器系列产品:本公司严格按照ISO9000认证体系进行生产,现对本公司生产的电热水器提供符合国家电子产品法律法规的质量保证:

 1. 提供2年保修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期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原因致使设备故障除外),电热水器品牌事业部将提供免费更换新机服务。

 2. 在正常维修中,公司不负担寄出产品的运输费用。对于人为操作不当或不可预见性事件致使设备故障而导致的产品维修,公司承担产品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调试费用,用户负担产品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成本及产品运输费用。

 3. 对于电热水器的任何技术问题,公司技术人员做到有问必答,属于产品质量问题24小时内给予解答。

 4. 承诺书仅针对电热水器事业部旗下xx电器专营店于20xx年8月1日淘宝活动出售的电热水器,以此做为凭据享受最高等级售后服务。

 感谢您对电热水器系列产品的支持。祝您生 售后服务章

 xx电器专营店

 20xx年8月1日活愉快!

质量保证书 篇4

 一、质量保证体系

 为实现上述质量目标,本工程将组织优秀项目管理班子,负责该工程的建设,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在政府质监部门、业主及监理公司的共同指导与监督下,以项目经理部为质量管理核心,建立详细的质量管理网络来具体实现质量管理的目标。

 二、质量实施保证措施

 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将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组织实施,以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为中心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1、培训教育:认真抓好工人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观点。

 2、建立责任负责制实行包括项目在内的岗位责任负责制,并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对工程、全方位进行严格的控制。

 3、实行作业指导:编制质量计划,根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编制详尽的作业指导书及专题方案,项目经理审批后送监理批准方能进行组织施工。

 4、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材料采购按公司程序文件组织进行。由预算员提供材料计划,材料员提前介入调查市场货比三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将供应商名录交业主审查,认可后方可订货。所有进场材料都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供现场监理工程师核证,对需复试的材料,按规定取样复试,并作状态标识,复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精心选用装饰工程材料,对为装饰材料的采购其规格、品种和颜色需经业主认可,且要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规定。

 5、严格质量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实行“工序质量”控制管理方法,

 对主要工序施工技术员事先进行技术交底,“现场看工”质量跟踪控制,质检员对“工序质量”的过程检查,做到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严格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先由班组进行的自检,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检查验收。采用基本要素加工作质量来实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6、定期召开生产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议:建立生产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对近期工作质量的总结和评估,研究质量工作的计划和对象,制定改正优化方案,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7、以样板引路:对主要分项工程或关键部位推行“样板项”、“样板间”、“样板层”等引路的施工质量管理方法,这对工程全面施工,顺利展开是十分有利的。

 三、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模板在每一次使用前,均应全面检查模板表面光洁度,不允许有残存的砼浆,必须进行认真清理,喷刷脱模剂。

 2.安装模板前应检查预埋件、拉结筋、预留洞位置尺寸、规格数量及固定情况,注意与安装协调,封模板前保证墙内管线预埋完毕。安装模板前应将模板内的垃圾杂物清除、冲洗浮灰。

 3.梁柱模板要专人修补,模板的拼缝有明显缝隙者,必须采用油腻子批嵌,确保表面平整接头方正。拆除模板必须得到项目工程师的认可,并有拆模通知单方可进行拆模。

 4.模板在校正或拆除时,绝对不允许用棒撬或用大锤敲打,不允许在模板上留下铲毛或锤击痕迹。

 5.对木模本身的质量应认真检查:木模表面有脱皮,中板有变质者

 不得使用;木围檩及木搁栅挠曲不直不得使用;模板的补缺必须认真、规范、吻合、严密不漏浆。

 6.模板的允许偏差

 (二)钢筋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钢筋工程施工前须按设计图纸提出配料清单,同时应满足设计对接头分布及错开要求。搭接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规定,品种、规格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妥手续。

 2.所用钢筋具有出厂质量证明,对各钢厂的材料均应进行抽样检查,并附有复试报告,未经试验不得使用,并且做好钢筋的待检、已检、待处理、合格和不合格的标识。

 3.绑扎钢筋前应由技术负责人向班组进行交底,内容包括绑扎顺序、规范、间距、位置和保护层、搭接长度与接头的错开位置,以及弯钩型式等要求。

 4.注意满足砼浇捣时的保护层要求。砼垫块按设计的保护层厚度事先做好带铁丝预制砼垫层块,砼垫块用普通32.5水泥按1:1-1:2的比例

 砂浆制作,垫块设置的间距宜控制在1米以内。

 5.弯曲不直的钢筋应校正后方可使用,但不得采用预热法校直,沾染油渍和污泥的钢筋必须清洗干净方可使用。

 6.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在钢筋绑扎过程中,除班组做好自检外,施工、技监、技术应随时检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防止返工,钢筋可采取按工序分阶段验收,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在钢筋绑扎过程中,如发现钢筋与预埋件或其它设施相碰时,应会同有关人员研究处理,不得任意弯、割。

 8.为了保证砼浇筑时顺利下料和振捣,钢筋在绑扎过程中必须注意钢筋的排列布置。特别是在有暗柱和暗梁的情况下,对暗梁的水平筋布置应尽量预留出下料间隙,若不能按设计要求排列时,应会同技术部门协商统一,并经设计认可。

 9.为保护已扎好的平台筋和预埋的管线位置,在浇筑平台砼前先用马凳搭好人行道,确保钢筋位置准确。

 10.钢筋绑扎允许偏差

 (三)混凝土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水泥、砂、石料进场必须检查质保书,不

 合格的材料拒绝收货,水泥验看质保书,合格后再复试,严格水泥保管制度,不使用受潮结块或过期水泥。

 2.砼配合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设计配比和粗细骨料的级配试验。施工时严格控制配合比,配料计量专人负责,不得超偏差,严格计量责任制,施工过程中严防砼裂缝。

 3.指定一名质检员驻搅拌站跟踪检测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厂方采取调整措施。浇筑现场要抽测混凝土的坍落度,发现离析的要重新搅拌。要按规定制作试块,并及时送检。

 4.在砼浇筑前,对模板、钢筋、脚手架、马凳人行道、预埋管线、预埋件等进行全面自检、专检、经复验后邀请业主代表、监理验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后开始浇筑砼,并派专人养护。

 5.遇到砼浇筑难度较大处,如洞口和钢筋稠密区域,应做好醒目标志,要加强管理,重点检查监控,以保证砼的浇捣质量。

 6.防止砼缺棱掉角的技术措施:

 (1)加强模板转角处的连接,使转角处模板紧密结合无缝隙。 (2)浇砼前浇水湿润模板,防止砼棱角失水。 (3)适当延长非承重模板拆除时间。 (4)拆模时注意保护棱角。

 (5)拆模后加强成品保护,采用护角措施。

 7.混凝土允许偏差

质量保证书 篇5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 话: 电 话:

 开发公司: (章) 管理公司: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XX市***区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 20 年 月 日通过了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XX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质量保证书 篇6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 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 7天 内、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

 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接受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质量保证书 篇7

 总代理原厂质量保证书将随球杆一起发货至经销商处,由经销商代为妥善保管。经销商在销售该球杆时需将原厂质量保证书“客户联”交由客户妥善保存。经销商负责将填写完整的“公司档案联”寄回深圳市xxx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使我公司日后提供优质服务。总代理原厂球杆质量保证书详情请参考客户须知。

 公司声明:

 1、深圳市xxx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是us kids golf授权在中国地区唯一总代理。

 2、请在购买us kids golf球杆时,须向指定经销商索取原厂质量保证书。

 3、经销商同时指导客户详细填写,并与15日内寄回美儿公司。

 客户须知:

 1.自购杆之日起一年之内,球杆若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杆头自然松动及脱落、握把松动以及杆颈断裂,您可以享受免费维修服务。如经免费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在经销商处更换同型号产品。

 2.若您的球杆符合保修条件,请携带您的质量保证书前往经销商处享受保修服务。若质量保证书遗失将不予保修。

 3.如球杆损坏因“质量问题”需免费修理或更换时,必须将球杆各部分完整拿回,以便厂家鉴定。

 4.保修期过后将享有“特价维修”权益。

 5.烤漆或自然损耗,如击球造成之划痕或脱漆、以及握把的自然损耗均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6.附加服务:加急、更换握把、加长或缩短杆身等不属于免费之列,需收取相应的工本费及运费。(换杆身150元/支,换握把50元/支,不含运费)。

 客户服务部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质量保证书 篇8

 河南省双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正是这个成功专题范文>成功的定位和双宝公司全体员工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使双宝公司以成为中国电测、监控行业的知名企业。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检验体系。公司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规程,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三无产品,选用国内外名牌厂家的产品,建立严格的产品工艺指标,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双宝公司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焊点、一根电线,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检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作好产品7天老化实验,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公司产品每年都经过河南省技术检测所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全部一次检测合格。我们将不懈的努力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质量保证书 篇9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茶卡对格尔木公路工程,任命 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青海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段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对本合同段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安排、管理、检查和协调。

 (2)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指令、指示、通知、函件,并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备存。

 (3)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纠正设计图中的错漏,实施现场审查。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解决。

 (4)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单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读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警告,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对严重滞后与计划工期并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程及时向总监办、总监代表处报告,建议采用能使工程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5)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审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及各种混合材料的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

 (6)审核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措施应指示承包人限期整改。为保证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保险是否有效。

 (7)把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工程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所有工程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费用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8)审核、签署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提出意见后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

 (9)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竣工资料是否正确。

 (11)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12)当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时证明承包人违约。

 (13)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

 (14)主持召开每月的常规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纪要。

 (15)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体系是否按合同文件配置,是否正常运行;审查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及分包工程项目类别、数量。

 (16)对承包人任何行为不端,在覆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提请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审查、批准撤换或驱逐出现场。

 (17)完成向总监办报送的各种定期报表、工作报告;作好监理日志和各种监理图表。

 (18)审查承包人的交工报告,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9)完成总监办、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组织或执行上级监理机构要求的监理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等。

 监理单位:(公章)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监督站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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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地板是什么

摘要文章介绍了我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建筑节能工程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重点,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务必认真学习,熟练运用,严格把关,使建筑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质量以及工程施工安装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 关键词建筑节能;验收规范;复验项目;检测项目 1.引言 由于我们国家建筑节能工程起步晚,从业人员节能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不严,执行不力,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与验收规范不匹配,与建设部要求节能图审单列的规定不一致,随意变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降低节能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应引起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制止。为此,我们撰写了《提高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与大家研讨交流,使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我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4《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自2008年1月29日起施行; 2.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6《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06年7月31日起施行; 2.7《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2.8《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2.9《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2.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018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2.1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2.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至此,我国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对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基本国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作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提高认识和管理水平,加强监控力度,提高建筑节能效果非常重要。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3.建筑节能工程基本内容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划分的10个分项工程及其主要验收内容: 3.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3.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气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3.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3.5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3.6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3.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3.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3.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3.10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检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4.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要求和重点 4.1一部涉及多专业的验收规范 《规范》是根据国家现行法规和相关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中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工程的实际情况,突出了验收中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是我国第一部涉及多专业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规范》第1.0.5、3.1.2、3.3.1、4.2.2、4.2.7、4.2.15、5.2.2、6.2.2、7.2.2、8.2.2、9.2.3、9.2.10、10.2.3、10.2.14、11.2.3、11.2.5、11.2.11、12.2.2、13.2.5、15.0.5条,共20条强制性条文,比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多,必须严格执行。 4.3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后进行 根据国家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节能,节能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因此,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并用黑体字标志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也就是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4.4涉及节能的设计变更应严加限制 由于种种原因,施工中可能需要改变节能设计。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节能效果,所以对涉及节能的设计变更应严格加以限制。一是任何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均需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二是有关节能的设计变更不应降低节能效果;三是涉及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除应由设计单位认可外,还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方可确定;四是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这一设定增加了节能设计变更的难度,目的是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审查确定的节能设计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节能设计变更。 4.5采用“四新”技术应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简称四新技术。四新技术由于新,尚没有标准可作为依据。因此,对于四新技术的应用,应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国家鼓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中采用四新技术,但为了防止不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被应用到工程上,国家同时又规定了对四新技术要进行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评审或实行备案等措施。具体做法是: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方可采用。 4.6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鉴于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以保证节能施工效果。 4.7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通常可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可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核准,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材料和设备的“可视质量”,是指那些可以通过目视和简单的尺量、称重、敲击等方法进行检查的质量。二是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这些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验报告、形式检验报告等;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出入境商品检验报告。三是按《规范》各章及附录A提出的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以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8现场实体检验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包括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两大部分。一是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方法,采用附录C钻芯取样检验方法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的实体检测,是指对已完成安装的外窗在其使用位置进行的测试,是检验外窗的安装(含组装)质量,能够有效防止“送检窗合格,工程用窗不合格”的“挂羊头、卖狗肉”不法行为。二是对系统节能性能进行检测。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见证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允许偏差或规定值,按《规范》14.2.2表列的9个检测项目进行。 4.9建筑节能效果只能通过检测数据来评价 《规范》中相关章节及附录,对节能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项目规定有12项;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项目规定有2项;系统节能性能检测项目规定有9项。这些复验项目、检测项目的数据,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中用来评价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是否达到建筑节能效果。因此检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十分重要。国家建设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签订书面合同。故目前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见证检测资质,并通过节能试验项目的计量认证。 4.10把图像资料列入《规范》。本规范第4、5、6、7、8、9、10、11、12、13、15章,均要求对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图像资料列入了验收规范,以验证其隐蔽工程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要点 5.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5.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5.3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重新报审和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情况。 5.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建筑节能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 5.5建筑节能专业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 5.6对建筑节能示范样板的确认。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6.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①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与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相符。②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形式检验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用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报告的核查情况。③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签认情况。 更多详细资料可参阅 或向我求助,Q-q:9-5-4-0-1-3-2-6-0

求采纳

那些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什么规范标准

1 简介

在打龙骨的时候用的夹芯板一般我们叫做毛地板,就是没刷油的地板,避免由于毛细管作用而引起的潮气上升。

2 铺设方法

1、多层实木地板悬浮铺设法;

2、地面采暖辐射系统多层实木地板铺设法;

3、多层实木地板毛地板龙骨铺设法;

4、特殊场所健身房、舞厅、运动场所多层实木地板毛地板龙骨铺设法。

3 基层面处理

1)基层面要求平整、干燥、干净。有凹凸处用铲刀铲平,铲平后若有小面积坡度或凹处明显,可用石膏粘结剂拌30%的粗砂抹平,待干透后扫去表面浮灰或其他杂质。力求平整,不求光洁。基层平整度要求较高,应小于3mm/2m,否则地板铺设后不能达标。

2)楼房底层或平房铺设,须作防水处理。其方法有:表面涂防水涂料或铺农用薄膜。在用农用薄膜铺底时,采用二层铺设法:即在铺第一层时,膜与膜之间相应搭接20cm;第二层铺在第一层薄膜上时,接缝处要错开,并且墙边还要上翘5~6cm(低于踢脚板)。

4 垫层铺设材料

1)泡沫垫:厚度3mm的带塑膜的泡沫垫,对接铺设,接口塑封。

2)铺垫宝:厚度6~25mm。一般选10~12mm厚,对接铺设,接口塑封。

3)优质多层胶合板:厚9~18mm。一般选 12mm厚。每块多层胶合板应等分裁小,面积应小于0.7平方米,最好用油漆防腐,然后用电锤、膨胀螺钉埋头固定在地面,四周必须钉牢固,板与板之间留3~6mm缝隙,用胶带封口。

5 地板铺装

1)铺装地板的走向通常与房间行走方向一致,自左向右或自右向左逐排依次铺装,凹槽向墙,地板与墙之间放入木楔,留足伸缩缝。干燥地区,地板又偏湿,伸缩缝应留小;潮湿的地区,伸缩缝应留大。拉线检查所铺地板的平直度,安装时随铺随检查。

2)最后一排地板要通过测量其宽度进行切割、拼装,并用拉钩或螺旋顶使之严密。

5.1 收口过桥安装

在房间、厅、堂之间接口联接处,地板必须做隔断处理,留足伸缩缝,用收口条、五金过桥衔接。这样铺设的优点是:可减少地板消耗,使地板铺得密实,不易变形,方便维护。门与地面应留足3~5mm间距,以便房门能开闭自如。

5.2 踢脚板安装

选购踢脚板的厚度应大于1.2cm。安装时地板伸缩间隙在5~12mm内,应用聚苯板或弹性体填空,以防地板松动。安装踢脚板,务必把伸缩缝盖住。若墙体或地基不平,出现缝隙皆属意料之中,可请装饰墙工补缝。

6 地面采暖热源

热源是采暖系统的热量源泉,其种类分成两大系列:

1)循环系列:水热、油热、汽热。目前我国90%的地面采暖系统均采用水热为介质的循环系统;

2)非循环系列:电覆膜热、电丝热。目前在我国地面采暖系统中均占10%,电覆膜技术主要来自欧洲,电热丝在日本应用较多。

2、地面采暖多层实木地板的基本标准要求:

1)散热性;2)稳定性;3)防潮性;4)环保性;5)耐磨性;6)持久性。

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地板,如12~18mm厚的实木地板、竹地板及厚度超过10mm的木地板均不宜用地面采暖辐射系统,否则都将影响热量传导和变形,引来烦恼。为此,选择多层实木地板作为采暖地板时,一般应选择厚度不大于10mm、环保性、防潮性、胶粘剂防老化性好的优质多层实木地板为宜。

7 铺设前的要求

1)检查地面是否坚实、干燥(施工前建议进行地面含水率测试)、平整、干净;

2)必须进行地热加温、送水系统试验,进水温度至少达55℃,确保采暖系统运行正常,并保温12小时以上后,确认水温和管道无渗水现象。测定地面含水率,确定地面干燥后才施工,否则将后患后穷;

2)铺设前,如无法进行地热加温试验,原则上不予施工,否则由委托施工方负责;

4)地面不允许采用电锤,以免破坏散热盘管;

5)北方地区若冬季施工时,最好将地板提前存放在工地12小时以上,以适应温差变化。

8 悬浮铺设法

悬浮铺设法施工要点,同上述所讲悬浮铺设法在此不再赘述。

9 注意的事项

1)铺完后要保养24小时以上,使胶粘剂固化彻底;

2)在地板上尽可能不作固定装饰或安放无腿的家具。因为地面采暖,地板板面是个散热面,热空气由下向上循环产生温室效应。如果木地板上安放无腿家具等,使散热面缩小,导致热效应减弱,同时不能畅通,影响热量散发,使热量闷在局部木地板处,变形激烈,易产生事故;

3) 第一次升温或长久未开启使用地热地板时,应缓慢升温,切不可操之过急,建议每小时升温1℃左右,事前务必保持地面干净干燥,以防止木地板升温速度过快,发生地板开裂、扭曲;

4)冬季采暖期,室内空气比较干燥,应注意调整室内湿度。

若要求客厅或办公室地板既要耐磨又具有弹性和防潮的特性,可以采用毛地板龙骨铺设法。

10 铺设前准备

1)毛地板

毛地板可采用长×宽×高=2440×1220×(12~18)mm优质多层胶合板,并把其裁成4~6块,其中醛释放量≤1. 5mg/L。

2)龙骨

龙骨材种可采用落叶松、白松、红松和杉木等材种,规格为20mm×40mm、30mm×40mm、30mm×50mm、40mm×50mm;含水率与毛地板相同,并应大于等于当地平衡含水率,最好能采用防霉、防虫、防火、防水的四防龙骨。

11 基层面处理

基层面要求平整、干燥、干净。凹凸处用铲刀铲平。

1)龙骨铺设

A、地面划线,根据地板铺设方向和长度,弹出龙骨铺设位置,龙骨间距通常小于350mm,木龙骨靠墙处应与墙面有0.5~1cm的伸缩缝。每块地板至少搁在3条龙骨上;

B、木龙骨固定,通常采用电锤打入地面深度约25mm以上,然后把木塞打入地面,再用铁钉将龙骨与木塞固定。当地面高度差过大时应以垫木找平。

2)木龙骨铺设后,要进行全面的平直度和牢固性检查,检测合格后方可铺设毛地板。若地面下有水管或地面采暖等设施,千万不能采用打眼法固定龙骨;

3)毛地板铺设,毛地板铺设在龙骨上,用铁钉或螺纹钉使毛地板与龙骨固定,毛地板间留有5mm缝隙;

4)地板铺设:悬浮铺设法。在此不再赘述。

铺设于室内健身房、娱乐厅、舞台等场所的多层实木地板,由于其在使用中的特殊性,即除了有人经常走动的垂直正压力以外,还要承受人在地板上运动的弹跳力(即动载荷)。为此,在铺设时应把以下问题考虑在内:

1、上述场所铺设多层实木地板时,除了按龙骨加毛地板铺设法铺设外,还应注意材料选择:

1)毛地板选择:毛地板可采用两种,一种为厚胶合板,其规格为厚≥18mm,幅面1200×2440mm,该种厚胶合板材质可选用柳桉,甲醛释放量小于1.5mg/L以及耐水性好的胶粘剂热压而成,其厚度精度必须达到±0.2mm,并裁成4~6块。另一种毛地板采用实木,材种可用杉木、松木,其规格为:长×宽×厚=4000×(50~120)×(20~30)mm。经干燥(窑干)、四面刨光,含水率必须小于13%(按地区要求,可作调整)。

2)龙骨,材质最好与毛地板材质相同,因此材种也为落叶松之类的松木或杉木。其规格为:宽×厚=50×80mm。含水率与毛地板相同。

3)根据实际运动场馆负荷频率的大水、使用寿命的需要,可增加辅龙骨减震、防腐、防潮等措施,具体供需双方共同议定。至于铺龙骨,减震,防潮油毡可按实际设计施工。减震可用采橡胶垫或弹簧。垫层厚度大于1cm,以起到减震作用。

12 特殊场所铺设

1)预埋膨胀螺栓,在混凝土地面上打膨胀螺栓孔,并放入膨胀螺栓,用12#镀锌铁丝准备绑扎龙骨,间距为400~800mm;

2)将主龙骨放入预埋螺栓,并拧上螺帽,或用12#镀锌铁丝绑扎,用垫板与木楔垫平,用水平仪找点、刨平,待平后再拧紧螺帽,其平面度为±1.5mm/m;

3)将毛地板用钉与龙骨固定,毛地板的接缝应互相错开,并检查平整度和松动响声;

4)铺装特制油毡或防潮垫、铺垫宝等;

5)安装面层,地板铺设:悬浮铺设法。在此不再赘述。

LED路灯头需做哪些检测?

建筑材料(见6.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

1.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6.附件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供参考)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6)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7)砌墙砖、砌块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强度试验(抗压、抗折);

8)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10)防水卷材试验;

11)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

12)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含铝塑、钢塑等各种复合管材)的物理性能检验;

13)通用阀门及散热器的强度、严密性检验;

14)各种管道连接件密封性检验;各种材质风管强度、漏风量检验;

15)电线电缆、插座、开关、漏电断路器、成套灯具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检验等。

gsp认证怎样才能过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发光二极管)路灯的定义、产品分类、型号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250V以下直流电源或1000V以下交流供电的道路、街路、隧道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用LED(发光二极管)路灯。

8.特殊技术要求

8.1 灯具电性能

LED路灯在标称的额定电源电压及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不应大于10%,功率因素不应小于0.92。

8.2 防护等级

LED路灯防护等级A级品不应低于IP67;B级品不应低于IP66;C级品不应IP65。

8.3 平均寿命

LED路灯的额定平均寿命不应低于30000h。

8.4 最大温度

LED路灯额定最大温度Tc值不应大于58℃。

8.5 最大热沉温度

灯具内各个 LED管的最大热沉温度不应大于65℃。

8.6 主要光参数

8.7 抗扰度

浪涌抑制性能(抗雷击)的电压保护水平应不低于2kV(线—线)和4kV(线—地)。

8.8 配光特性

灯具中部分LED灯泡熄灭或整灯调光时,其光斑形状和路面照度均匀性不应发生明显变化。

9.试验方法

9.1 外观要求

目测检查。

9.2 安全

按GB7000.1、GB7000.5、GB19510.1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国外标准进行检验。

9.3 电磁兼容性

按GB17743和GB17625.1的相关规定进行。

9.4 灯具电性能

在25℃±2℃的环境温度下,在稳压电源(与灯具标称频率相同)及LED路灯之间接入精度不小于0.5级的交直流电参数测试仪,使LED路灯处于正常工作位置,接通并调节电源电压至额定值(如灯具标称电源电压范围,则分别调节至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使LED灯具工作2h,记录功率和功率因素值。

9.5 防护等级

按GB7000.1的规定进行。

9.6 光衰和寿命试验

9.6.1 灯具老化方法

灯具老化在没有强制通风、温度控制在20℃-30℃的环境中进行,灯具按正常安装姿态架设,按灯具标称额定电压或标称的适用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接通电源,灯具以满功率工作。灯具在老化过程中,每24h中关闭不少于2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为25-35min,间隔时间至少应为30min。样品数量不少于3台。试验中,灯具不得出现任何故障、烧毁,否则不合格。

9.6.2 光衰和寿命测量推算方法

以照度法替代光通量法,在距离灯具高度2米处下方测量中心点和沿道路方向的轴线上每距1米一个点的水平照度值,共测5个点,与各点初始值对比并得出5个点的平均维持率值。在2000-5000h之间,每336h间隔测一次平均维持率值;如5000h时灯具仍然符合要求,则以2000h时的各点照度值为初始照度值,已测得的每336h间隔的照度值与2000h时对应的初始照度值比较并得出平均维持率,由上述10个点的平均维持率拟合曲线推算出平均维持率为75%时的寿命时间加上5000h即为该灯具的寿命。选取其中1只路灯,同时用光度分布测试法测0-2000h时的光通量,计算出2000h光通维持率作为校准值。测量照度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1℃稳定3h以上的情况下进行。

9.7 最大温度

按GB7000.1-2007中第12章的规定进行。

9.8 最大热沉温度

选取LED中的热沉温度最高者,在该LED最靠近底部的散热器放置热电偶。

9.9 灯具的主要光参数

9.9.1 平均色温和平均显色指数

在25℃±1℃的环境温度和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用积分光谱测试系统测量,灯具样品放入积分球内,避免直射光射入测试探头,灯具外表面应粘贴不明显影响色温测试的白色覆盖膜。燃点1h后测试。

9.9.2 灯具光效和灯具配光曲线

在25℃±1℃的环境温度下,用光度分布测试系统测量。首先测试灯具的光通量及光强分布、配光曲线等,灯具光效为LED路灯的光通量与灯具的实际消耗功率的比值。

9.10 抗扰度

按GB17626.5规定的方法进行。

10.检验规则

10.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0.2 出厂检验

10.2.1 每个灯具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10.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对于抽检项目检测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复验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不合格,应修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10.3 型式检验

10.3.1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10.3.2 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品种抽取,每次抽取4件,若灯具光电性能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其它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11.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

11.1 标志

产品的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应符合SJ/T11364的规定。

每件灯具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产品上还应标注以下内容:

a) 制造厂厂名、厂址;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产品编号及生产日期;

d) 主要技术参数;

e) 产品标准号、相关认证标志。

11.2 产品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

12.包装、运输、贮存

12.1 包装

12.1.1 在产品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入防水的袋内):

a) 装箱单;

b) 产品合格证;

c)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附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12.1.2 产品包装若被拆开并仍需贮存时,应重新包装。

12.2 运输

灯具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和保持包装完好,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止雨雪淋袭的保护措施。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12.3 贮存

灯具包装后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灯具不可重压,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磁场作用。

检验批是指什么,具体做法是怎样的?

一、GSP认证的硬件要求:

(一)、仓库及环境的要求

1、企业应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其面积(建筑面积)应达到下列规定要求:大型企业不低于1500M2,中型企业不低于1000M2,小型企业低于500M2。

2、库区环境的要求:库区地面应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没有污染源。

3、仓库应能满足下列要求:库区选址及安全要求:

1)选址要求: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应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顶棚。

2)库房建筑要求:仓库具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3)安全防火要求:库区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措施。

4、仓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仓库应划分成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的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区)。各库区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注:上述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的大型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在20000万元以上者;中型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20000万元者;小型企业指年药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者;

(二)、仓库设施与设备要求

1、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一定距离的的设备;

2、避光、通风和排水设备;

3、检测与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4、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5、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6、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7、药品批发与零售企业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应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库房。其中冷库温度应达到2~10℃;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8、储存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品、发射品应有专用仓库并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三)、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与要求

1、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调节温湿度的设备。企业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2、 药品零售的营业场所和仓库的面积要求:

①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100M2,仓库30M2;

②中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50M2,仓库20M2;

③小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40M2,仓库20M2;

④零售连锁门店营业场所面积40M2。

3、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配置的设备: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的营业场所应宽敞、整洁,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配备完好的衡器以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并根据需要配置低温保存一切品的冷藏设备;

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应配置存放特殊管理药品的专柜和保管用的设备、工具等;

④必要的药品检验、验收、养护设备;

⑤检验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⑥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⑦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经营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其仓储、验收、检验、养护等设施要求与同规模的批发企业相同。零售连锁门店的品陈列、保管等设备要求与零售企业性同。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开展的配货场所。

(四)、药品检验室的设置与要求

1、药品经营部门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并配置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

2、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有用于仪器分析、化学分析、滴定液标定的专门场所,并有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空的设备。药品检验室的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150M2;中型企业不小于100M2;小型企业不小50M2。

3、 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等检测项目,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①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仪、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

②中型企业--在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

灭菌锅、高温台、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

镜。

③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度测定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湿培养箱。

(五)、验收养护室

1、

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要求一般应达到:大型企业不小于50 M2;中型企业不下于40 M2;小型企业不下于20 M2;

2、

设备要求:验收养护室应具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麻蝇培植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

GSP认证对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1、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包括

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该组织应承担以下质量管理职能:

1)

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的质量方针;

3)

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

4) 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

5) 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6)

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7) 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

8) 确保企业只来年感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2、

药品批发和连锁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批发企业和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品检验室。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3) 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4)

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5) 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

负责药品的验收和检验,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7) 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 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9) 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二)人员及培训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职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质量问题。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

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上述条件。

2)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符合1)中规定的相应条件。

3)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

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4)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上述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5)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几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零售连锁企业此类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2%,并保持稳定。

6)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上述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7)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检验、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4、培训方面的要求

1)

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GSP认证对制度与管理要求

(一)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药品批发和连锁企业应制订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的质量管理制度

1、 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2、

质量体系的审核;

3、 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4、 质量否决的规定;

5、 质量信息管理;

6、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7、 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

8、 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9、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10、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11、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12、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1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4、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15、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二)进货中质量管理

1、 为确保进货质量,采购环节应按以下程序组织进货

1) 确认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2) 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3)

对与本钱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4)

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核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5) 签定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6)

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

2、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接进行审核的内容。

1) 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

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

3) 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在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1)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①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②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③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在商商间的购销合同中:

①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②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③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④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

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

2)

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三)药品验收与检验的质量管理

1、药品质量验收

1)质量验收内容:

⑴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紧急阿、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家该共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2)作好验收记录。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

3)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4)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2、 药品检验

1)

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某些项目如无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

2)

药品抽样检验的批数,大中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数的1。5%,小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

3)

药品检验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作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格式及用语规范。记录保存5年。

3、

验收、检验仪器:用于药品验收、检验、养护的仪器、计量器具及滴定液等,应有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

(四)储存与养护中的质量管理

1、药品储存中的质量管理。

1)

储存的药品,应按编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每月填报效期报表。

2) 药品与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3) 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离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库房散热器 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

4) 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色标应按如下规定:待眼药品区和退货药品区为**;合格药品区、零货称取区和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5)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区,由专人保管并作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6) 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7)

药品应按温湿度的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8)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码高度,定期翻垛。

2、在库期药品质量的养护。

1)药品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

①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②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库温湿度等管理。

③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④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

⑤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抵押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应抽样送检;

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复查处理;

⑦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⑧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

⑨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2)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想林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

的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

3)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发现如下问题时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4)应作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与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五)出库与运输的质量管理

1、出库环节的质量管理

1)药品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药品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品应建立双人核对制度;

3)

药品出库应作好药品质量跟踪记录,以保证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质量跟踪。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药品出库时,应按发货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发现如下问题时应停止发货或配送,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② 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 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出库符合时,为便于质量跟踪所做的符合记录,应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人员等项目。

6)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出库时,应按规定作好质量检查和复核。

7)其符合记录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出库日期、以及药品送至门店的名称和符合人员等项目。

2、运输过程的质量管理。

1)对温度有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2)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3)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经营单位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运;

4)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

5)药品运输时,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运送有温度要求的药品,途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六)药品销售与售后服务中的质量管理

1、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2、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夸大和误导用户;

4、销售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作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5、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企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6、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7、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总发现的质量为体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作好记录;

8、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大型超市工程交付标准(家乐福、沃尔玛等)

建设工程中的检验批  土建专业的专有概念。如果一个分项工程需要验评多次,那么每一次验评就叫一个检验批,行业规定:每个检验批的检验部位必须完全相同。检验批只做检验,不作评定。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

1、检验批内质量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2、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的定义: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检测项目相同,质量要求和生产工艺等基本相同,由一定数量构件等构成的检测对象。

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定义: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建筑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一、地基与基础

1、无支护土方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2、有支护土方 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

二、地基处理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

2、桩基

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

3、地下防水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利税合式衬砌,地下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遂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

4、 混凝土基础

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5、 砌体基础

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

劲钢(管)混凝土 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

6、钢结构

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

三、主体结构

1、混凝土结构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

2、劲钢(管)混凝土结构 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制作、安装,混凝土

3、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砖砌体。

4、钢结构

钢结构焊接,坚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

5、木结构

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

6、网架和索膜结构

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

四、建筑装饰装修

1、地面

1)、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

2)、板块面层:基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

3)、木竹面层:基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 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

抹灰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2、门窗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

3、吊顶

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4、轻质隔墙

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5、饰面板(砖)

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6、幕墙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

7、涂饰

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

8、裱糊与软包

裱糊、软包细部 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

五、建筑屋面

1、卷材防水屋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2、 涂膜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3、刚性防水屋面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4、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屋面,细部构造

隔热屋面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六、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1、室内给水系统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

2、室内排水系统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3、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

4、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5、室内采暖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金属辐射板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6、室外给水管网

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水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管沟及井室

7、室外排水管网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井池

8、室外供热管网

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

9、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10、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防腐,绝热。

七、建筑电气

1、室外电气

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建筑物外部装饰灯具、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路灯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接地装置安装

2、变配电室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

3、供电干线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

4、电气动力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低压气动力设备检测、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插座、开关、风扇安装

5、电气照明安装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槽板配线,钢索配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气试验,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插座、开关、风扇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6、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柴油发电机安装,不间断电源的其他功能单元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

7、防雷及接地安装 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

八、智能建筑

1、通信网络系统

通信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

2、办公自动化系统

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平台及办公自化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系统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子系统通信接口。

4、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系统

5、安全防范系统

电视监控系,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

6、综合布线系统

缆线敷设和终接,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

7、智能化集成系统

1)、集成系统网络,实时数据库,信息安全,功能接口

2)、电源与接地 智能建筑电源,防雷及接地

3)、环境

空间环境,室内空调环境,视觉照明环境,电磁环境

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含电视 临近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多表现场计量及与远程传输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小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物业办公自动化系统),智能家庭信息平台

九、通风与空调

1、送排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

2、防排烟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防排烟风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同,风机安装,系统调试

3、除尘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

4、空调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系统调试

5、净化空调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系统调试

6、制冷设备系统

制冷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

7、空调水系统

管道冷热(媒)水系统安装,冷却水系统安装,准凝水系统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却塔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与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

8、电梯

1)、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2)、液压电梯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整机安装验收

9大分部,各子分部,各分项(检验批)全都在,一样不少

检验批划分的作用:每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将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中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规范强调检验批的验收是最小的验收单元,也是最重要和基本的验收工作内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乃至于单位工程的验收,都是建立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之上的。

看你的建筑合同或装修合同中注明的验收标准没有就按国家的验收标准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 , 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 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 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 成的污染和危害。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5.1.11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2.4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 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9.1.8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16776 )的规 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9.1.13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1.14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予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火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 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 5min ,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 3 ‰,不得小于‰;

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 5 ‰;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 1 %,坡向应利于排气泄水。

检验方法:观察、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8.3.1 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小于 0.6MPa 。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 2 ~ 3min ,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5.1 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检验方法:隐蔽前现场查看。

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小于 0.6MPa 。

检验方法:稳压 1h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05MPa 且不渗不漏。

8.6.1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 0.1MPa 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 0.3MPa 。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 0.4MPa 。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 0.2MPa 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 0.4MPa 。

检验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2MPa ,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 1h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5MPa ,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的 1.15 倍,稳压 2h ,压力降不大于 0.03MPa ,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8.6.3 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

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

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11.3.3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检验方法:测量各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度及压力。

13.2.6 锅炉的汽、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的压力应符合表 13.2.6 的规定。

表 13.2.6 水压试验压力规定

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 N 级),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11.1.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可靠。不应作为接地( PE )或接零( PEN )的接续导体。

12.1.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 2 处与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干线相连接;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 4mm2 ;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 2 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3.1.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可靠。

14.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 2mm 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15.1.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9.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 6mm 。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 2 倍做过载试验。

19.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 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 识。

21.1.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 2M Ω;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 2.5m 以上;

3.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 PE )或接零( PEN )可靠,且有标识。

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 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 PE )或接零( PEN )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 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 PE )或接零( PEN )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24.1.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 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 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迷米应有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杜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 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 1%,但不应少于3根。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 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允 许 偏 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 3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 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序号

成 孔 方 法

桩径允许偏

差(mm)

垂直度允许 偏差

(%)

桩 位 允 许 偏 差 (mm)

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 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 基础的中间桩

1

泥浆护壁钻孔桩

D≤1000mm

±50

<1

D/6,且不大于100

D/4,且不大于150

D>1000mm

±50

100+0.01H

150+0.01H

2

套管成孔灌注桩

D≤500mm

-20

<1

70

150

D>500mm

100

150

3

千成孔灌注栏

-20

<1

70

150

4

人工挖孔桩

混凝土护壁

+50

<0.5

50

150

钢套管护壁

+50

<1

100

200

注:1 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 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 检验报告。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 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6.1.2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1.7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小砌块。

6.1.9 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7.1.9 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计,在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7.2.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2.1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 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0.0.4 冬期施工所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

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 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 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胶线》GB/T 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 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4.4 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 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 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 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等和 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 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9.1.1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国家强制性条文)

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骸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 (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 计要求。

4.1.8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9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16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5.3.10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6.1.8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6.2.7 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7.1.5 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不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7.3.6 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

8.1.4 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9.0.11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3.0.6 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 要求。

4.1.8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9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4.2.8 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4.5.5 塑料板的搭接缝必须采用热风焊接,不得有渗漏。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及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1.8 反滤层的砂、石粒径和含泥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

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 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6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5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0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5.7.4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 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混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